2023年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优质9篇)

时间:2023-09-14 03:43:26 作者:影墨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一

农田是农民最重要的东西,那么对于农田流转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田流转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 乙方: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甲方的农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1.流转面积: 亩,价格 亩/年。

2.流转年限: 年, 自 年 月至 年 月,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签订权。

3.付款方式: 每年的3月15日前付清全款。

甲方责任:不得虚报.假报面积,不得流转有争议或者界限不清的农田。有义务维护乙方正常农业生产。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强加流转费。 乙方责任:不得改变农田使用性质,流转金保证按时到位。不得以天气等自然灾害而少付流转金。

其他款项:农田直补金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助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在不破坏耕地使用性质.不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将农田转让、承包。

合同违约:在双方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方违约将赔偿乙方200元/亩,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宁乡县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当地政府保留范本。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监证方:

年 月 日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流转)合同.。

一、承包(流转)土地范围、面积

武功县游凤镇三合村冯东组王俊杰家责任田苜蓿地,实际种植面积1.95亩,因本责任田周边存在荒边,本合同暂时执行1.8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如果本村其他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把责任田荒边算为正式承包面积,本合同执行承包(流转)责任田面积为1.95亩。

二、土地承包(流转)费用支付及用途

1、承包(流转)合同年限为20xx年,即从20xx年农历8月30日起,至20xx年农历8月30日。

2、承包(流转)费每年每亩800元。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年一次性全额支付承包(流转)费应,即每年的农历8月30日前支付次年的承包(流转)费。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如果本村承包(流转)费上涨,乙方无条件将本合同土地责任田费用上涨为同一标准;如果本村承包(流转)费下跌,乙方继续执行本合同800元每亩每年的标准。

4、转让后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只能用于苹果树种植。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获得全部流转收益。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法律合同约定,享有承包(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维持承包(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承包方缴纳土地流转费,并按时缴纳灌溉水费。

五、其他事项

1、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乙方应清除干净,不能影响合同到期后甲方农业生产;如果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及时清除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甲方有权全权处理。

2、被流转土地被征用占用后,如遇政策性土地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助的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承包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原发包方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甲方采用_____方式将其承包经营___的___亩承包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 转让后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只能用于_______。

三、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

四、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__流转给乙方,该地块名称_________四至。

五、 土地流转费用支付:

流转费每年每亩___元,按照流转合同的年限合计__元。 流转费第一次___年___月__日乙方应付甲方___元,第二次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应付甲方___元,第三次乙方于___年__月__日全部付给甲方___元。

3、 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定金____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照合同约定,获得全部流转收益。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照法律合同约定,享有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 维持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承包方缴纳土地流转费。 按时缴纳水费。

八、 其他事项

(一)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上级农业承包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解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补充如下条款: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被流转土地被征用占用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助的处理。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司法公正各持一份。

(四) 本合同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 违约金____元。

甲方(承包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二

乙方(承包方):_____

1、位置:

2、面积:_____

_____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___—20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11月30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___—20___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30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30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30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12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三

乙方:

为探索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新路子,合理开发土地和山林资源,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参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订此合同。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 市 县 镇 村 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开发畜牧业试验试范基地。

经甲乙双方公开协商,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费用 ,付款时间为 。如有特殊情况,允许顺延六个月内付清。

土地的转包、建设、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时,必须清除地内所有种植物,确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后,对原土地需进行统一规划改造,不保留各地块界线。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地形地界数据图表留存。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道路、沟渠、防洪、排涝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块之外的土地,甲方负责协调帮助解决,保证乙方建设使用。

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证乙方交通、用水、用电。水电费按当地群众使用的价格计收。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承包期内双方均不得提出租金变更要求。否则,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合同到期时,若乙方需要顺延承包合同时,甲方无条件满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当时的物价指数调整。

乙方办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点建设,甲方必须无条件支持并协办有关手续。

有关部门支持本项目需要现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须无条件配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后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用土地租金进行赔偿抵压;乙方违约,用种经济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赔偿。

未尽事宜,双方另商。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地 址: 地 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四

乙方(承包方):___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中间人:___

签订时间:20__年_月_日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五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六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详见附图)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 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 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 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

第九条 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弹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年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七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位于 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

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类型:甲方未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土地

土地面积:荒山亩,土地 亩

四至为:

东 至:西 至:南 至:北 至: (详见出租土地定界图)

甲方承诺:该块土地为非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没有异议。

出租期限为70年,即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发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条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及村民关系。

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权。

4、甲方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征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即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权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内所有墓地根据村民意愿自主迁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范围内新建墓葬坟地。

6、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收益

权和继承权,乙方可以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

7、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自主对第三人转让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被转让人享有本合同的约定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赁期内,国家所有补偿及依法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的农业税费,归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民工(技术工种除外)。价格随行就市,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外人不得入内,严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种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国家给予乙方承包区内所有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时,可自主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需要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内无故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标准在原合同总金额上可上浮30%,租赁期限、租赁条件与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该宗土地的,可聘请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在该宗土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由甲方按照评估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6、本合同期满,若如乙方不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土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遵守承诺,加强协作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当提供其享有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发包权的相应证明,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

3、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全部金额,及违约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律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改造、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 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 镇政府进行签证、 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镇政府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附件: 1、出租土地定界图; 2、授权委托书; 3、村民身份证复印件; 4、林权证、承包权证复印件; 5、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八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 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页,当前第2123

荒山流转有没有法律责任 农田流转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 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第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