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2023-09-25 22:42:35 作者:笔尘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第三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

第二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

第四条 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 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七)符合统筹地区规定的零售药店营业面积。

(八)符合法律法规和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优化流程,探索备案制等试点。未实行备案制的统筹地区,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医疗保障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六)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七)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九)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规程,主要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受理时间、受理地点、受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构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零售药店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评估内容包括:

(二)核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三)核查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四)核查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五)核查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六)核查医保药品标识。

评估小组按照评估细则(详见附件)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将其纳入拟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九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医保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医保协议的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医保协议约定。医保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第十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十一条 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 定点零售药店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具有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十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特殊慢性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制定。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十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药品,并真实记录“进、销、存”情况。

第十五条 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遵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十六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章。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第十七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参加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宣传和培训。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十八条 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格式的定点零售药店标识。

第十九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及时如实向经办机构上传参保人员购买药品的品种、规格、价格及费用信息,定期向经办机构上报药品的“进、销、存”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第二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将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药品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等保存2年,以备医疗保障部门核查。

第二十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定点零售药店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第四章 经办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经办机构有权掌握定点零售药店的运行管理情况,从定点零售药店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 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流程管理,制定经办规程,为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第二十六条 经办机构应做好对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 经办机构应当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稽核等岗位责任及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医保药品费用支出集体决策制度。

第二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保药品费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医保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零售药店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第三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经审查核实的违规医保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 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

参保人员应凭本人参保有效身份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凭证给他人,不得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二条 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开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定点零售药店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及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三条 经办机构应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 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医保协议续签等挂钩。绩效考核细则可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制定,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经办机构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约定情形的,可按医保协议约定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约谈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暂停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三)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医保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第三十六条 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约定的,可视情节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动态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协议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第三十八条 续签应由定点零售药店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解除。

第三十九条 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定点零售药店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二)未按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医保协议解除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医保协议解除,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

(二)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三)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七)将医保结算设备转借或赠与他人,改变使用场地的;

(八)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等,情节恶劣的;

(九)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

(十一)被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十二)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五)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经办机构同意的;

(十六)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协议的;

(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中止医保协议、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零售药店在其他统筹地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与协议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六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按照医保协议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经办机构是具有法定授权,实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机构,是医疗保障经办的主体。

零售药店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自愿与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的实体零售药店。

医保协议是指由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经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第四十九条 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应根据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医保协议范本、经办规程,指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医保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医保协议内容应与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相一致,调整医保协议内容时,应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意见。

第五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医保局公布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工作计划篇二

为确保医保联网计算机应用能够正常、高效、安全地运行,实现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应用安全的目标,特制定医保联网计安全应急应急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负责所有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本店专人操作员为本店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安全直接责任人,本店负责任人为本店网络安全监管员和责任人。

定期进行全员网络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政治、业务水平,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把相关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网络的安全有效运行。专人负责,定期更改系统口令。

出现了专用计算机安装了其他软件或修改、删除医保联网计算机上文件时立即联系药店负责人,对未造成破坏和损失及时更正错误。评估和查看损坏程度和严重程度,轻微的批评教育,严重的进行追责和上报主管部门处理。重要的数据文件的多份拷贝异盘存放上严格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安全、有效。每周进行电脑硬件和网络传输的检测,确保电脑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的安全高效支持,发现电脑运行异常或网络传输卡顿,及时与维保单位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并把相关情况登记在案。发现有移动设备与医保联网计算机有非经许可的必要的数据交换或安装输出等,及时上报上级责任人和上级单位部门,并做好相关证据和现场的保护和保存,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对相关主管部门日常检查或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整记录,尽快完善相关措施,确保网络运行的安全,确保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无任何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工作计划篇三

20__年,我店在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管理,规范其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有效遏制违规现象等方面带了好头。现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

三、我店已通过省药监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发票。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__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__年,我店将不辜负上级的希望,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医院各级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在医院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下,药房克服了各种困难,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和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中,药房除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安排和计划外,还完成以下各项内容的改善:

一、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病人。

药房是医院直接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如何方便病人、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是药房工作的重点。

1、随着日门诊量的增加,药剂人员配备也逐渐紧张,工作也随机加大,为了完善药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了方便病人,在满足其要求的前提下,首先做好与病人的沟通,告知其耐心等待,药房人员配合将方剂尽快调配.

2、通过完善工作流程、机动配备人员、与病人沟通等一系列措施,保障了药房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改变了取药排队、取药难等现象,为病人提供方便。也充分体现了全体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克服困难。

3、做好每周提药、每月药品检查工作。把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每天当班人员进行药品和处方整理。为保证信息系统药品运行数据的准确性,随时核对计算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处方制度,年度检查工作进行顺利,且检查药品做到了心里有数、摆放合理、整齐。

二、做好药品管理。

药品入库后,认真做好进药的查对和验收,药品的效期管理和药品的日常养护。在工作中根据季节的变化和门诊的用药情况及时调整进药计划少量多次进药,做到药品常用常新,同时还能节省大量的进药资金。

三、做好财务对账工作。

根据医院的统一管理及要求,于每天进行结账并及时上交金额及财务报表。特殊情况接受财务室的统一安排及时结账并上交金额及财务报表。盘库结束后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送交财务,做到药房帐物相符,本年度财务工作基本做到了结账及时、准确。

四、规范特殊药品管理。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年度院内做到了处方、药品、库存的统一,未出现无处方药品的发放、及药品缺失等问题。

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学习药物知识,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制度》《药房调剂工作制度》《药房调剂职责》的规定调剂药品,坚持清查比对,严防发生差错事故,熟练掌握了药房调剂工作制度,药房调剂职责。一年来做到了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我们在忙碌中顺利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同时感谢医院各科室、各级领导的支持,感谢各项检查的有利开展,综合全年质量互查结果,药房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作为药房管理人员的我需要以质量考核为基准上去评价自己的工作,并努力地完善自我。今后我们会在各项不足中弥补自己的缺点,逐渐完善各项工作。

为推动我店实施gsp认证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gsp认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以质量管理为重点,对业务流程和各环节整改、完善,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和加强,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并认真组织自查,现将我店实施gsp认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店概况

____药店成立于20____年2月7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海华苑6栋1号铺b区,注册资金为3万元。药店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经营药品品种达695个,开业以来实现销售4.5万元,属小型企业。

本店目前共有人员5人,其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人,质量管理员(兼验收员)1人,大专学历,职称为药师,养护员1人,高中学历。药师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和处方审核等项工作。药店营业场所60平方米,无仓库。配备有空调、冰箱、用于调配处方和拆零的设备设施等。

药店自从开展药品经营业务以来,按照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抓管理,促经营,求发展。加强软、硬件的建设和改造,公司从经营业务到药品质量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系统化管理,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一切不合格和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实施gsp认证工作自查情况:

(一)、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gsp的有效运行,药店成立了由全体员工为成员的质量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药房质量管理工作满足gsp要求的具体规定、依据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实施gsp的前提条件。质量负责人制定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职责,使药房的质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杜绝了质量管理的随意性,使所有员工都能把好药品质量关。并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及相应的质管、验收、养护岗位等,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做到gsp认证实施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二)、加强培训,合理配备人员

围绕质量管理这个中心,根据gsp的要求,全员培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采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等方式进行职工教育,提高职工整体业务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药店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及考核,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gsp及岗位知识,质量管理员、养护员、验收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全部符合上岗要求。并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健康检查,每一员工均建立了健康档案。重点岗位配备了符合gsp认证要求的人员。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工作计划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定点药店是政府医疗保险管理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从多家符合条件的社会药店中严格遴选出来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医保定点药店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医保定点药店工作总结1

20__年,我店在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管理,规范其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有效遏制违规现象等方面带了好头。现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

三、我店已通过省药监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发票。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__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__年,我店将不辜负上级的希望,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保定点药店工作总结2

一年来,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关怀下,我院在保证来院就诊的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提倡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识牌;在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为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医保就医流程和各项收费标准,并在年初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高度重视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报送各项数据、报表。

二、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方面

一是入院方面,严格对入院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住院期间主动核实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二是针对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充分为患者考虑,不延长或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分解服务次数,不分解收费,出院带药按照规定剂量执行。

三是在特殊检查治疗方面,我院要求医生要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如有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认真、仔细、真实填写申请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违规和乱收费现象。

四是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范围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药品的使用范围,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要征求参保人员同意。

三、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情况

我院在日常管理方面,一直本着对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方便参保人员和患者就医;平时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及各项责任制度,强调病历诊断记录完整,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和病历有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组织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做到对病人负责从病人角度出发,不滥检查、滥用药,针对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治疗、合理用药;对就诊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就诊现象;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对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二是各种单据填写完整、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及各项检查、收费记录完整、清楚无涂改,并向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执行自愿项目告知制度,做到不强迫。

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标准,将个人负担费用严格控制在30%以内,超医保范围的费用严格控制在15%内。

同时也关注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按时按量给本院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各种保险,从未发生拖欠情况。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严把关,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处理好机制与服务的关系,规范各项流程,努力更多更好地为患者及参保人员服务,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医保定点药店工作总结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的服务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性行为,保证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昌吉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督管理到位。

我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和重点检查考核相结合,每年定期考核成立由于药监、社保、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的考核领导小组,由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对主要定点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日常工作由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的大队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服务协议情况、社会保险缴纳、用工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和监管机构,确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到位。

二、多种形式加强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实行准入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严格执行准入标准,确定审批程序和规则,严格按照审批条件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凡是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界定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考核制”。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问题。

三、不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通过各种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能够严格审核医疗保险手册,杜绝“挂名住院”行为的发生。我市定点医院能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制定了《控制社会保险住院费用管理规定》,对于超标的科室进行处罚,严格控制各项指标。市中医院根据医保政策制定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措施》及“关于慢性病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证各项指标在控制范围之内。各定点医院动能严格按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的`收费标准收费,对住院患者施行一日清单制。各类费用中检查费用的比例下降,住院费用自费费用呈下降趋势,医保患者门诊和出院带药都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均达到标准,各项指标控制在约定范围内。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转院率呈下降趋势。

四、加强慢性病审批管理

三是慢性病鉴定实行公示制度。对所有慢性病患者鉴定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

1、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成为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后,处方不规范。

2、职业药师数量较少,多数定点药店只有一名执业药师,不能保障营业时间在岗,对于患者指导合理购药、用药方面做得不够。

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医保定点药店工作总结4

__是_年度7月份从____药房变更过来的。自从实行医保刷卡以来,本药房坚持执行国家及县劳动部门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去操作。具体如下:

一、本药房配备两名药师,均为中药师。每班均有药师在岗,没有挂名及顶替的现象。

二、确定医保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聘任了药品质量负责人。

三、坚持夜间售药,方便参保人员及广大群众购药。

四、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中药饮片,处方均经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处方按规定留存备查。

五、根据医保药品目录,备齐备足药品,中药饮片达400多种,符合医保定点药店的要求,满足参保人员的治疗病需求。

六、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坚持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择优购进,从未销售假劣药品,并加强在库药品管理,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有效。

七、严格按照医保管理部门要求,从不利用刷卡、销售滋补品、化妆品及生活用品,从不利用刷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从不虚开发票。

八、为了提高透明度,保证参保人员知情权,坚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如有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从而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失。

以上是本药房_年度医保工作的总结,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医保定点药店工作总结5今年以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在市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_年医疗保险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区_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参保扩面情况

截至12月底,全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人数为__人,比去年年底净增_人,完成市下达任务(净增_人)的_%。其中城镇职工参保__人(在职职工__人,退休职工__人),在职与退休人员比例降至2.4:1,城镇居民参保__人(其中学生儿童__人,居民__人)。

(二)基金筹集情况

截至12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基金__万元,其中统筹基金__万元(占基金征缴的66.6%),个人账户__万元(占基金征缴的33.4%),大额救助金征缴__万元,离休干部保障金__万元。

(三)基金支出、结余情况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实际应支与财务支出不同步,财务支出要滞后,截止目前财务支出到_年6月底,_年下半年暂未支出,因此实际的应支情况更能反映今年的实际运行情况。

至12月底财务(统筹支出_年下半年和到_年上半年的,还有部分未支)支出___万元,其中统筹金支___万元(财务当期结余__万元),个人账户支__万元。其中,涉及_年的费用__万元,统筹应支付__万元,实际垫付__万元(不含超定额和保证金)。

实际应支___万元,其中统筹应支___万元(结余__万元),个人账户应支__万元;大额救助应支__万元(结余__万元);离休干部保障金应支__万元(结余__万元)。

二、参保患者受益情况

今年,城镇职工住院__人,住院率_%,住院人次__人次,医疗总费用___万元,次均人次费___元,统筹支出___万元,统筹支出占住院总费用的_%;享受门诊大病的患者有__人次,医疗总费用__万元,统筹支付__万元(门诊报销比例达_%),门诊统筹支出占统筹总支出的_%;大额救助金支付__人次,纳入大额统筹的费用为__万元,大额应支__万元;_年离休干部__人,离休干部长期门诊购药__人,门诊总费用__万元,离休人员定点医院住院__人次,总费用__万元。离休干部住家庭病床__人次,医疗费用__万元。

三、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几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区医保处按照市局要求购置了标准的档案装具,并组织各科室档案专管员到市局学习,做到整档标准化、统一化,截止12月底各科室的档案归档工作已进行至7、8月份,基本结尾。开展考察调研。了解医保市级统筹的政策衔接、网络建设、参保管理、两定机构管理、基金管理以及具体工作步骤、措施等。

及时处理职工医保市级统筹遗留问题。按照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的有关要求,对我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与市局相关处室多次衔接,部分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

实行了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主任办公会,对上周工作及时总结,对下周工作及时安排,做到今日工作今日毕。

完成下半年的门诊慢性病的评审工作,_1月份新增特疾病号__人,12月份底新参评__人,通过__人,通过率_%(其中申报恶性肿瘤和透析的患者共有_人,通过并享受的有_人)。截至_年底特疾病号固定门诊购药__人。

(二)完善协议,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截止目前我处共有定点医疗机构_家(其中_家医院,_家门诊)药店__家,进入3月份以来,我处联合市医保处对全市_家定点医院和全部定点门诊、药店进行考核。截止12月份之前的个人报销已经完成,共报销__人次,基本统筹支付__万余元,大额支付__万余元,超大额支付_万余元。转外就医备案人员__人,在职__人,退休__人。向省内转院的有__人,向省外转的有__人。

异地就医政策有重大突破。济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政策出台以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最近这一政策又有新变化,为了扩大患者就医范围,济南由原来的_家定点医院增加为现在的_家,上半年共有__人次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通过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卫生信用档案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在对定点的监控上实现网络监控与实地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截止12月底,共计查出医院违规_次,违规定点药店_家,经过调查核实剔除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意外伤害_例,对于违规情况严重、违规次数频繁的医院给予暂停其定点医疗资格的处罚,对违规的药店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扣除保证金,对多次违规的,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在个人报销审核中,剔除不予报销的有_例,涉及金额约_万元。

(三)夯实基础服务工作,提高整体经办水平

1、加强网络建设。市级统筹之后软件系统及管理方式、方法有较大改变,综合科要做好升级前后的衔接工作以及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解释说明工作,为统筹后的工作做好铺垫,以便加快工作效率。

2、收缴、报销做好政策的衔接工作。统筹后的参保政策、报销政策也有小幅度的变动,保险科、医管科根据市级统筹文件规定,领会文件精神,及早掌握新政策、新规定并做好对参保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

四、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解决办法

医疗保险已实现了无缝隙覆盖,扩面工作已完成了它历史性的任务,医疗保险今后工作的重点将是“促征缴”与“减支出”以便维持“收支平衡”,这是工作重点也是难点。

1、促征缴工作。收不上来就支不出去,职工参保总人数是__,其中缴费的只有___人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不缴费),且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计入金额都由单位缴纳部分划入,统筹金收入占基金总收入的_%,而统筹金支出却占基金总支出的_%,且企业欠费、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断保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基金征缴困难,统筹金难以维持收支平衡。居民断保现象更是严重,居民连续缴费意识不足。

2、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增加,参保人员不断增多,老龄化严重,住院病号逐年增多,定点医院对费用控制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大,医疗费用连年增长,某些定点单位、参保人员受利益驱使,想方设法套取医保基金。另一方面医保处各科室工作人员有限,工作量急剧增加,由于缺乏计算机、医学、统计等专业性人才,工作效率得不到有效提高,给经办机构带来了极大的考验。我们的医疗管理和医疗结算方式要与时俱进,急需进行付费方式的改革。

五、科学谋划,求真务实,继续做好明年的医疗保险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医改文件为指导,以《社会保险法》实施为契机,按照规范化、人性化、制度化的要求,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促进全区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夯实两个基础,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医疗保险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全部政策都体现在落实管理服务上,经办责任重大。必须下大力气夯实经办机构建设和提高指标监控水平两项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规范窗口建设,提高医保经办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继续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是提高指标监控水平。建立健全指标监控体制,细化涉及医疗保险费用的各项指标,根据系统即时检测并做好统计分析报表,通过分析各项指标的变量,掌握医疗机构的医保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加大医保审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通过建立健全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单位和个人套取社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定点机构、药店的查处力度,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确保基金安全。做好医疗费用审核、稽核力度,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

(三)抓好几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相关工作。根据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费用以及用药情况,详细分析可行的费用控制方法和付费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基金风险,确保门诊统筹顺利推进、安全运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定岗医师制度,考试合格的医师建立医师数据库,医师信息和病号住院信息一同上传至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对医师的超定额、违规等情况进行相应扣分,根据医师得分情况对定岗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完善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对定点医院实行信誉等级管理,引导其加强自我管理。

三是做好医疗付费方式改革的测算摸底工作。为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做好调研,提供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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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工作计划篇五

医保定点药店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的新生事物。本文是医保定点药店的年度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一年来,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关怀下,我院在保证来院就诊的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提倡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识牌;在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为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医保就医流程和各项收费标准,并在年初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高度重视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报送各项数据、报表。

二、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方面

一是入院方面,严格对入院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住院期间主动核实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二是针对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充分为患者考虑,不延长或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分解服务次数,不分解收费,出院带药按照规定剂量执行。三是在特殊检查治疗方面,我院要求医生要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如有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认真、仔细、真实填写申请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违规和乱收费现象。四是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范围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药品的使用范围,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要征求参保人员同意。

三、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情况

我院在日常管理方面,一直本着对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方便参保人员和患者就医;平时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及各项责任制度,强调病历诊断记录完整,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和病历有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组织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做到对病人负责从病人角度出发,不滥检查、滥用药,针对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治疗、合理用药;对就诊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就诊现象;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对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方面,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二是各种单据填写完整、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及各项检查、收费记录完整、清楚无涂改,并向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执行自愿项目告知制度,做到不强迫。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标准,将个人负担费用严格控制在30%以内,超医保范围的费用严格控制在15%内。

同时也关注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按时按量给本院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各种保险,从未发生拖欠情况。

××是20xx年度7月份从××××药房变更过来的。自从实行医保刷卡以来,本药房坚持执行国家及县劳动部门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去操作。具体如下:

一、本药房配备两名药师,均为中药师。每班均有药师在岗,没有挂名及顶替的现象。

二、确定医保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聘任了药品质量负责人。

三、坚持夜间售药,方便参保人员及广大群众购药。

四、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中药饮片,处方均经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处方按规定留存备查。

五、根据医保药品目录,备齐备足药品,中药饮片达400多种,符合医保定点药店的要求,满足参保人员的治疗病需求。

六、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坚持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择优购进,从未销售假劣药品,并加强在库药品管理,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有效。

七、严格按照医保管理部门要求,从不利用刷卡、销售滋补品、化妆品及生活用品,从不利用刷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从不虚开发票。

八、为了提高透明度,保证参保人员知情权,坚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如有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从而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失。

以上是本药房20xx年度医保工作的总结,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参保扩面情况

截至12月底,全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人数为x人,比去年年底净增xx人,完成市下达任务(净增xx人)的%。其中城镇职工参保x人(在职职工x人,退休职工x人),在职与退休人员比例降至2.4:1,城镇居民参保x人(其中学生儿童x人,居民x人)。

(二)基金筹集情况

截至12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基金x万元,其中统筹基金x万元(占基金征缴的66.6%),个人账户x万元(占基金征缴的33.4%),大额救助金征缴x万元,离休干部保障金x万元。

(三)基金支出、结余情况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实际应支与财务支出不同步,财务支出要滞后,截止目前财务支出到20xx年6月底,20xx年下半年暂未支出,因此实际的应支情况更能反映今年的实际运行情况。

至12月底财务(统筹支出20xx年下半年和到20xx年上半年的,

还有部分未支)支出x万元,其中统筹金支x万元(财务当期结余x万元),个人账户支x万元。其中,涉及20xx年的费用x万元,统筹应支付x万元,实际垫付x万元(不含超定额和保证金)。

实际应支x万元,其中统筹应支x万元(结余x万元),个人账户应支x万元;大额救助应支x万元(结余x万元);离休干部保障金应支x万元(结余x万元)。

二、参保患者受益情况

今年,城镇职工住院x人,住院率%,住院人次x人次,医疗总费用x万元,次均人次费x元,统筹支出x万元,统筹支出占住院总费用的%;享受门诊大病的患者有x人次,医疗总费用x万元,统筹支付x万元(门诊报销比例达%),门诊统筹支出占统筹总支出的%;大额救助金支付x人次,纳入大额统筹的费用为x万元,大额应支x万元;20xx年离休干部x人,离休干部长期门诊购药x人,门诊总费用x万元,离休人员定点医院住院x人次,总费用x万元。离休干部住家庭病床x人次,医疗费用x万元。

三、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几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区医保处按照市局要求购置了标准的档案装具,并组织各科室档案专管员到市局学习,做到整档标准化、统一化,截止12月底各科室的档案归档工作已进行至7、8月份,基本结尾。 开展考察调研。了解医保市级统筹的政策衔接、网络建设、参保管理、两定机构管理、基金管理以及具体工作步骤、措施等。

及时处理职工医保市级统筹遗留问题。按照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的有关要求,对我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与市局相关处室多次衔接,部分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

实行了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主任办公会,对上周工作及时总结,对下周工作及时安排,做到今日工作今日毕。

完成下半年的门诊慢性病的评审工作,20xx年1月份新增特疾病号x人,12月份底新参评x人,通过 人,通过率%(其中申报恶性肿瘤和透析的患者共有xx人,通过并享受的有xx人)。截至20xx年底特疾病号固定门诊购药x人。

(二)完善协议,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截止目前我处共有定点医疗机构家(其中家医院,家门诊)药店家,进入3月份以来,我处联合市医保处对全市家定点医院和全部定点门诊、药店进行考核。截止12月份之前的个人报销已经完成,共报销x人次,基本统筹支付万余元,大额支付万余元,超大额支付万余元。转外就医备案人员x人,在职x人,退休x人。向省内转院的有x人,向省外转的有x人。

异地就医政策有重大突破。济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政策出台以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最近这一政策又有新变化,为了扩大患者就医范围,济南由原来的家定点医院增加为现在的家,上半年共有x人次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通过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卫生信用档案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在对定点的监控上实现网络监控与实地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截止12月底,共计查出医院违规xx次,违规定点药店家,经过调查核实剔除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意外伤害例,对于违规情况严重、违规次数频繁的医院给予暂停其定点医疗资格的处罚,对违规的药店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扣除保证金,对多次违规的,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在个人报销审核中,剔除不予报销的有例,涉及金额约xx万元。

(三)夯实基础服务工作,提高整体经办水平

1、加强网络建设。市级统筹之后软件系统及管理方式、方法有较大改变,综合科要做好升级前后的衔接工作以及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解释说明工作,为统筹后的工作做好铺垫,以便加快工作效率。

2、收缴、报销做好政策的衔接工作。统筹后的参保政策、报销政策也有小幅度的变动,保险科、医管科根据市级统筹文件规定,领会文件精神,及早掌握新政策、新规定并做好对参保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

四、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解决办法

医疗保险已实现了无缝隙覆盖,扩面工作已完成了它历史性的任务,医疗保险今后工作的重点将是“促征缴”与“减支出”以便维持“收支平衡”,这是工作重点也是难点。

1、促征缴工作。收不上来就支不出去,职工参保总人数是,其中缴费的只有x人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不缴费),且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计入金额都由单位缴纳部分划入,统筹金收入占基金总收入的%,而统筹金支出却占基金总支出的%,且企业欠费、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断保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基金征缴困难,统筹金难以维持收支平衡。居民断保现象更是严重,居民连续缴费意识不足。

2、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增加,参保人员不断增多,老龄化严重,住院病号逐年增多,定点医院对费用控制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大,医疗费用连年增长,某些定点单位、参保人员受利益驱使,想方设法套取医保基金。另一方面医保处各科室工作人员有限,工作量急剧增加,由于缺乏计算机、医学、统计等专业性人才,工作效率得不到有效提高,给经办机构带来了极大的考验。我们的医疗管理和医疗结算方式要与时俱进,急需进行付费方式的改革。

五、科学谋划,求真务实,继续做好明年的医疗保险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医改文件为指导,以《社会保险法》实施为契机,按照规范化、人性化、制度化的要求,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促进全区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夯实两个基础,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医疗保险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全部政策都体现在落实管理服务上,经办责任重大。必须下大力气夯实经办机构建设和提高指标监控水平两项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规范窗口建设,提高医保经办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继续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是提高指标监控水平。建立健全指标监控体制,细化涉及医疗保险费用的各项指标,根据系统即时检测并做好统计分析报表,通过分析各项指标的变量,掌握医疗机构的医保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加大医保审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通过建立健全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单位和个人套取社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定点机构、药店的查处力度,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确保基金安全。做好医疗费用审核、稽核力度,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

(三)抓好几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相关工作。根据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费用以及用药情况,详细分析可行的费用控制方法和付费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基金风险,确保门诊统筹顺利推进、安全运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定岗医师制度,考试合格的医师建立医师数据库,医师信息和病号住院信息一同上传至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对医师的超定额、违规等情况进行相应扣分,根据医师得分情况对定岗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完善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对定点医院实行信誉等级管理,引导其加强自我管理。

三是做好医疗付费方式改革的测算摸底工作。为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做好调研,提供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