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企业自我鉴定

时间:2023-08-08 15:42:04 作者:韩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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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自我鉴定篇一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第六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第七条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八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计划。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一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办公、辅助用房。营业场所明亮、整洁。

第十二条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第十三条库区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粉尘、有害气体等污染源。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第十五条企业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其中常温库温度为0~30℃,阴凉库温度0~20℃,冷库温度为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第十六条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入库、传递、分检、上架、出库等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专营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除外。

第十七条具有专用的计算机和服务器中央数据处理系统,并运用该系统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存放和相关信息的检索以及对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第十八条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第十九条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第二十条仓库应划分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区)或饮片分装室。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并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药品应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药品中的易燃等危险品种应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

第二十一条有保持药品与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相应的间距或隔离的设备、措施。

第二十二条仓库应有避光、通风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仓库应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

第二十四条仓库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施。

第二十五条仓库应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

第二十六条仓库应有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第二十七条经营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企业,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在库区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验收养护室。验收养护室应有防尘、防潮、温湿度控制设备。

第二十九条企业的验收养护室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显微镜。

第三十条企业应具备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运输能力。

第三章制度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制定保证质量管理职能正常行使和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内容包括:

(1)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2)质量体系的审核;

(3)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4)质量否决的规定;

(5)质量信息管理;

(7)药品采购管理;

(8)质量验收的管理;

(9)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10)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管理;

(11)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12)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13)近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14)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16)用户访问的管理;

(17)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18)重要仪器设备管理;

(19)计量器具管理;

(20)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等。

第三十二条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药品购进记录;

(2)购进药品验收记录;

(3)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

(4)药品出库复核记录;

(5)药品销售记录;

(6)药品质量查询、投诉、抽查情况记录;

(7)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记录;

(8)直调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9)药品退货记录;

(10)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

(11)仓库温、湿度记录;

(12)计量器具使用、检定记录;

(13)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1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

(15)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记录等。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按规定建立以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表格)。内容包括:

(1)员工健康检查档案;

(2)员工培训档案;

(3)药品质量档案;

(4)药品养护档案;

(5)供货方档案;

(6)用户档案;

(7)设施和设备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档案;

(8)计量器具管理档案;

(9)首营企业审批表;

(10)首营品种审批表;

(11)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12)药品质量信息汇总表;

(13)药品质量问题追踪表;

(14)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等;

第四章验收结果评定

第三十五条现场验收时,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第三十六条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分别执行。

一、为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维护社会利益和社会信誉,通过保证质量取信于民,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业务经营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和gsp等法律、法规,并切实执行本企业有关制度。

三、各业务经营部门的负责人应强化法制观念和质量第一的思想,在业务经营过程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职责,严格经营纪律,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企业。

四、经营过程必须严格核查经营对象,对不具备合法资格经营药品(或经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签订购销合同,不得发生购销关系。

五、签订购销合同必须定明质量条款,严格按质量标准收货,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正式接收入库,不得付款结算,不让以次充好的药品流入市场。

六、发货运输过程应严格注意药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不得发货出库,运输环节要根据药品特性采取措施,维护药品质量不受人为影响。

七、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药品售后质量服务工作,必要部分进行质量跟踪,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售后药品发现质量有问题时,属本企业责任的,必须迅速切实妥善处理。

八、新品种的经营,必须严格考察生产企业保证质量的能力,检验其药品是否符合标准,汇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并办理新产品经营的审批手续。按规定分阶段经营,先试销,后正式销售。

九、不得为证照不全单位或非法经营者代销药品,必须在合同中定明质量(含包装质量)条款,明确分清责任,并对客户或消费者负责。

十、各部门各级人员必须切实遵守有关质量的其他专项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打折扣。

十一、质量目标责任纳入各部门的承包合同中,严格执行奖罚。各部门领导在承担部门经济责任的同时,承担本部门的质量责任,服从质管部门的质量否决。各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履行职责,对下属人员职责和质量保证工作切实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务必保证本部门经营药品质量可靠有效。

各部门各级人员如违反质量有关法规和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后果者,依据有关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分触犯国家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二、首次经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

1.审核程序、手续及相关部门职责;

2.有关表式、记录及档案规定。

药品批发企业自我鉴定篇二

1、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2、对销售单位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有关客户资料应存档备案。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3、药品销售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

4、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5、销售人员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6、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8、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9、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10、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1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采购科职责

1、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药品购进任务。

2、坚持以销定购,加快库存周转,杜绝因库存积压造成的药品过期失效。

3、质管科通过验收组对进货质量进行监控。有权拒收不合格药品、不符合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的药品。

4、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进货应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企业购进的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5、进货应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购进的药品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购进的药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储运要求。6、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7、进货应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签订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8、购进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购进生物制品,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9、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抱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对首营品种应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10、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药品质量作为得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 11、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12、每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评审结果存档备查。

质管科职责

1、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2、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3、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建立所经营药品并包括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药品的验收。

8、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9、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10、负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11、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储运科职责

1、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2、仓库应有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应有避光、通风的设备。应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应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应有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3、仓库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区均实行色标管理。

4、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

5、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或记录。

6、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垛堆应留有一定距离。

8、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经营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9、药品出库应“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药品出库复核时,应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药品运输时,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

验收员职责

1、药品质量验收,包括对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和对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2、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记录。

3、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5、验收特殊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6、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7、验收进品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生物制品(包括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8、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9、验收药品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该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11、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12、验收应在待验区内进行,随到随验。最迟24小时内验收完毕。13、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本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养护员职责

1、在业务上应接受质管科的监督指导。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原则。2、指导保管员合理储存药品,将药品储存于相应的库区。

3、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企业库房湿、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4、对库存药品,每季循环检查所有在库品种一次。近效期商品、易变质品种、重点养护品种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7、负责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工作,应有登记、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设施和设备应每年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8、对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9、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管科予以处理。

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2、主持质量领导小组的工作,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质量体系进行审核。3、主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工作,定期召开企业质量分析会。4、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机构,保证其独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5、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经营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6、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7、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协调和处理企业部门之间,从业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培育企业团队精神。 9、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企业重大决策。10、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职责

1、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管理工作,兼任公司质量管理受权人。

2、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行。 3、定期对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对企业购进、储存、销售、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问题行使决定权。 5、对企业的购销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标签说明书、合同、票据、汇款单位、产品来源及真伪等进行审查和甄别。

6、受权人在行使职权时,企业其他人员必须予以配合和服从。

7、审核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8、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批。

9、每年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

药品批发企业自我鉴定篇三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工作认真负责,研究技术,无论是思想素质还是能力都在不断提高与完善,在组织的关怀下我已在自己专业技术方面取得长足发展。

今年以来,从我的工作职责方面,我很感激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公司各个部门及全体施工工作人员对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安全工作方面基本上达到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别是,我们公司全年大小工程100余项,竞无一例轻、重伤事故发生,工程质量都能达到验收标准。这些功绩的取得与我们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一、我认为取得全年安全生产这么好的成绩,主要是公司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公司全体全工的积极努力和配合而取得的。在这里我认为,有一个决定是我们取得全年安全工作方面无一次事故的重要一点,那就是坚持开好班前会。今年年初,牛经理在早会上就提出了班组每天的班前会必须组织召开。利用班前会的活动时间安排当天的工作、交代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传达公司当前的主攻目标和战略部署,使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了解。由于我们坚持好了这项工作,为我们公司的安全工作、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和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实际生产活动中也体现了这项工作的真实效应。

二、今年以来,基本上做到了对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也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一些隐患,才能及时的得到处理和解决。今年公司的项目有县城改造;防窃电、线损自动生成;十几家的临时电;部队、辽警专、回迁区锅炉房的变电所;三个回迁区的变电亭及高、低压外线。近期西郊干、西郊南干柳树村分、辛岔干电缆工程等。施工地点分散,工程工期有紧有缓,我在张部长的领导下基本上做到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从这些项目的施工过程到验收送电95%以上的工程项目都能达到验收标准,也都能在要求的工期内完工。确实做到了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工任务。

三、由于今年的工程多人员少,空闲时间也少,所以在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学习和教育工作就相应的减少了很多。今年我利用班前会和空闲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了4次的学习和教育,又织他们进行了考试。还利用空闲时间组织班组进行了一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安全教育”的学习和考试。另外组织公司全员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甘井子区考试),参加答题的人数达到了98%。安规安技的学习是提高我们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防范技能、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发生人为事故的基础。我认为,虽然大家学习和教育的时间少,但通过学习和教育确实能够在作业人员的思想里起到一定的巩固和提高作用,对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操作规程技术的理解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也是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做好并要坚持的。

最后谈一下我工作中不足的地方

1、现场检查时有走过场的现象。

2、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督促不够。

3、发现的问题没有严厉地去追查以达到教育大家地效果。

4、组织作业人员安全学习及教育工作有差距。

众人划桨开大船,万众一心成大业。__年我们在以牛总经理为核心的领导下,以辛勤的汗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高难度、高强度的工程。我们经历了很多艰难和困苦。但我们最终收获了成功的喜悦。

同时作为在红旗电力工作了六年的一名员工感受到了公司所给予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无论在生活上、薪金和福利待遇上都与往年有很大的改进。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工作动力。在工作中更应尽心、尽职、尽责、尽能的来报答公司给予我们的恩惠。

__年值得我们骄傲的一年,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年。因此我给我__年所做的工作一个总结。

今年承蒙领导的护爱,我当上了一名内线组长。在各位领导和员工的支持帮助下,和员工们一起负责完成了辽警专变电所、庙西沟变电亭、王崴子变电亭、绿色家园变电所及箱变等工程。参与高压电缆落地、成城网改造等工程取得了一些小的成绩。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自身在领导和工作中还是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注意和改进。在大环境中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还应需要改进。应抓职工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的具有向心力和团队精神。“出现问题不要紧,怎样更好的去解决问题是关键”这是牛总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一直作为信条在工作中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我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尽职、尽责。

最后祝我们的红旗电力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高!

药品批发企业自我鉴定篇四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工作计划《药品销售员工作计划》。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_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批发企业自我鉴定篇五

2020年4月19日

销售科职责

1、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2、对销售单位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有关客户资料应存档备案。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3、药品销售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

4、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5、销售人员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6、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因特殊需要从其它商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8、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9、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10、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1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采购科职责

1、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药品购进任务。

2、坚持以销定购,加快库存周转,杜绝因库存积压造成的药品过期失效。

3、质管科经过验收组对进货质量进行监控。有权拒收不合格药品、不符合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的药品。

4、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进货应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企业购进的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5、进货应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购进的药品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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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产批号。购进的药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储运要求。

6、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7、进货应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签订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8、购进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购进生物制品,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

9、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抱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对首营品种应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10、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药品质量作为得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

11、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12、每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评审结果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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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科职责

1、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2、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3、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建立所经营药品并包括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药品的验收。

8、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9、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10、负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11、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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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科职责

1、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2、仓库应有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应有避光、通风的设备。应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应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应有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3、仓库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区均实行色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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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5、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或记录。

6、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垛堆应留有一定距离。

8、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经营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9、药品出库应“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药品出库复核时,应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药品运输时,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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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员职责

2、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记录。

3、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5、验收特殊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6、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7、验收进品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生物制品(包括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8、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9、验收药品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该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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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12、验收应在待验区内进行,随到随验。最迟24小时内验收完毕。13、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本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养护员职责

1、在业务上应接受质管科的监督指导。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原则。

2、指导保管员合理储存药品,将药品储存于相应的库区。

3、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企业库房湿、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4、对库存药品,每季循环检查所有在库品种一次。近效期商品、易变质品种、重点养护品种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5、每季度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6、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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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工作,应有登记、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设施和设备应每年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8、对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9、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管科予以处理。

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2、主持质量领导小组的工作,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质量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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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进行审核。

3、主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工作,定期召开企业质量分析会。 4、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机构,保证其独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5、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经营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6、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7、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协调和处理企业部门之间,从业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培育企业团队精神。

9、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企业重大决策。

10、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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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职责

1、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管理工作,兼任公司质量管理受权人。

2、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行。

3、定期对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对企业购进、储存、销售、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问题行使决定权。

5、对企业的购销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标签说明书、合同、票据、汇款单位、产品来源及真伪等进行审查和甄别。

6、受权人在行使职权时,企业其它人员必须予以配合和服从。

7、审核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8、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批。

9、每年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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