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自查报告(汇总17篇)

时间:2023-12-10 12:19:50 作者:雨中梧

制作自查报告是对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一种回顾和总结,通过它可以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请大家关注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自查报告范文,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进一步完善自己。

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7-04-13本文目录2017纳税自查报告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a类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自查报告表・年度纳税人编码:纳税人名称:单位:元填表日期:项目自查前汇算清缴申报金额自查调整额(调减用“-”反映)自查调整后重新申报金额备注说明123=1+2纳税调整后所得(主表a类第23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主表a类第24行)应纳税所得额(主表a类第25行/b类主表第3行)自查补缴税额情况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合计45678=4+5+6+7自查项目自查结果是否1.是否存在账外经营?2.是否存在税收上应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收入的情形?3.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并符合税收规定?4.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查情况文说明自查后税负仍明显偏低的原因详细说明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年月日纳税人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

备注: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填表日期:

(主表a类第23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主表a类第24行)应纳税所得额。

(主表a类第25行/。

自查后税负仍明显偏低的原因详细说明。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备注: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3、纳税人识别号:本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

4、经营地址: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的地址;。

5、法人代表:法人名称;。

6、联系电话:公司电话或法人的手机号码。

7、办税人员:会计主管。

自查情况报告:具体详细的描述自查事项的公司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违反涉税事项。

例如: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有限公司,地址:某省某市,法人:王伟,注册资金:50万元,主要经营:机床刃具量具的零售批发等,200x年4月办理税务登记,商业企业。

二:企业缴税申报情况:

三:检查情况:

经查该企业200x年度违规列支费用1382.40元。以上行为违反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应调增计税所得额1382.40元,其他业务收入5128.21元,应补交增值税871.80元,应调增计税所得额5128.21元,调整后的计税所得额为7674.26元,按18%的适用税率,应缴企业所得税1381.37元,已缴所得税209.46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71.91元。补交税款合计:2043.71元。

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自查年度自查税款合计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情况说明:。

填表日期: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声明

**年**月**日。

本纳税自查报告表是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章)年月日。

注:1、本说明一式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一份。(要求双面打印)2、本表所列费仅指教育费附加、堤围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填报说明:填报说明:说明纳税自查报告表填写各年度的汇总数,未能满足实际申报需求,因而涉及补税的情况,企业需要填写相应的报表。如:1、补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需填综合纳税申报表;2、补企得税、个得税要填相应的查征或核定征收报表;3、补工薪个税填汇总、明细表外,还要做好个税报盘文件;(工薪个税税负预警指标为万分之五)4、印花税的填列请参照《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中设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定的预警指标,涉及补税的,请下载《印花税自查表》填写;,5、补房产、土地两税要填写两税申报表;----如果只是漏申报可以直接补报。6、请企业复印09年8月的损益表一并上报。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古镇税务分局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xxxx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简要说明对依法纳税、本次纳税自查的态度和认识。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应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投资方、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员工人数(其中外籍人员人数)以及近年业务开展情况等详细内容。

二、自查年度纳税情况及历年税务检查情况。

分年度分税种罗列向地税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用表格形式反映),历年接受税务检查的情况。

三、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分税种、分年度全面说明自查发现的问题,须写明自查方法、程序、结果,列明少(多)缴税款的具体原因、相关计税依据、详细财务数据,少(多)缴税款的计算过程,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例如:

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自查。示范写法:我公司xx年度共发放工薪津贴和奖金等xx元,应税xx人次,经自查应扣缴个人所得税xx元,已扣缴xx元,少缴xx元(详见证明资料)。

2、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自查。示范写法:由于公司股改重组,于xx年xx月xx日将截至xx年xx月xx日的未分配利润xx元、盈余公积xx元,两项合计xx元转增股本。经自查,自然人股东xx人次,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xx元,已缴纳xx元,少缴xx元。

3、企业所得税自查。示范写法:经自查xx年度多结转原材料成本xx元,致使少计利润xx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xx元。xx年度账上已列支业务招待费xx元,经自查可税前扣除限额为xx元,超限额列支xxx元未作纳税调整,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xx元。

4、印花税自查。假如结果为不必缴税,须写明“我公司经自查,全年未签订应税合同,无应缴纳印花税的应税行为”。

四、对自查结果的处理措施。

主要内容应包括:自查应补缴税款申报缴纳的方式和时间、自行调整账务的会计处理方法等内容。

报告结尾须申明:“本自查报告所有内容和数据、涉税资料均为真实,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纳税自查报告

法人。

财务主管。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主营收入。

其他业务。

收入。

应收。

账款。

预收。

账款。

其他应。

收款。

其他应。

付款。

投资。

收益。

利润。

总额。

应纳税。

所得额。

税种。

应纳税额。

已纳税额。

应补税额。

合计。

营业税。

纳税自查报告

(・年度)。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详细地址:

填写人员:

填写日期:

基本情况。

法人。

财务主管。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主营收入。

其他业务。

收入。

应收。

账款。

预收。

账款。

其他应。

收款。

其他应。

付款。

投资。

收益。

利润。

总额。

应纳税。

所得额。

注:详细说明经营状况和增减变动原因,应包括:对外投资情况;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经营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的构成;其他业务收支情况;借款及利息支出情况;营业外收支情况;税后利润分配情况;其他可能影响纳税的情况(如:签定合同份数、项目、金额;往来款项等)。

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纳税自查报告

(一)收入原材料管理范围。

1、“原材料”科目核算的材料,是不是全部都属于该科目应核算的内容,有否将不属于“原材料”科目反映的内容记入其中,如固定资产和工程物资等。

2、属于原管理范围的材料不在“原材料”科目反映,如以购代耗等。

(二)外购材料。

l、有否把不属外购材料成本构成项目的支出计入了材料成本:

(1)、有否将不属于材料采购的罚没支出等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2)、有否将采购材料时接待费支出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3)、有否将采购人员的差旅费、在外地支付的医药费、文娱费或发给采购人员的补助、奖金等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4)、有否将购进固定资产或工程物资的价款、进项税额和运杂费采用分期付款,分次小额开票,化整为零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5)、有否将未批准的运输途中的超定额损耗和短缺损失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6)、有否将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帐户,减少产品销售利润。

2、把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费用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1)、有否将属于材料采购成本的运杂费计入“管理费用”,减少当期利润。

(2)、有否将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材料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减少当期利润。

(3)、有否将应计入进口材料成本的已纳进口关税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帐户,减少产品销售利润。

(一)发出材料用途。

l、有否将在建工程、职工福利部门领用、转让销售等的材料作生产耗料列支。

2、有否以购代耗,将购进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材料,不论是否耗用一律以购进数量全部作为生产耗用。

3、有否以领代耗,对车间已领但未用的材料不作退料或假退料,以当月全。

部领用的数量作为生产耗用数量,同样也是加大产品的材料成本和使未用材料成为帐外物资。

(二)发出材料计价。

1、采用实际价格核算材料成本的企业,有否提高生产耗料单价,压低非生产耗料单价。

2、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成本的企业,有否多转生产耗料成本超支差异少转非生产耗料成本超支差异,或者少转生产耗料成本节约差异多转非生产耗料成本节约差异。

3、有否按实际成本结转生产耗料成本,而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结转非生产耗料成本。

l、帐面结存数量是蓝字而金额是零。

2、帐面结存数量是蓝字而金额是红字。

3、帐面结存数量和金额是红字。

4、帐面结存数量是零而金额是蓝字。

5、帐面结存数量是红字而金额是零。

6、帐面结存数量是红宇而金额是蓝字。

(一)新增固定资产原价。

l、有否将应计入固定资产原价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等有关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2、有否将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领用的材料、值易耗品和专项工程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科目。

3、改建、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原价有否减除变价收入,而将改、扩建支出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4、有否将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固定资产借款利息,以及外币借款折合差额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5、盘盈的固定资产不按规定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固定资产减少。

1、有否将减少的固定资产不按原帐面原价从“固定资产”明细帐上转销,而是为了减少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多转原价,或相反。

2、有否多转减少的固定资产已提折旧额,而减少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或扩大净损失。

3、有否将不属于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的支出列作清理费用。

4、有否少计或隐瞒固定资产转让收入,或转移固定资产残料收入。

5、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损失有否按规定冲减清理费用。

(一)业务招待费。

重点自查企业有否按规定提取和列支,超过限额的不给列支,不足限的.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二)坏帐损失。

l、有否虚报坏帐损失,把尚未发生坏帐的应收帐款作坏帐损失列入管理费用。

2、有否将收回已列作坏帐损失的应收帐款,未按规定冲减管理费用。

(三)提取坏帐准备金。

有否虚设“应收帐款”帐户或夸大其余额,并用于计提坏帐准备金。

有否年末(或年初)已按“应收帐款”年末(或年初)余额计提坏帐准备金,没有抵减上年已提取的坏帐准备金。

有否发生坏帐损失时,没有冲减坏帐准备金,而是重复列支记入“管理费用”。有否将收回的坏帐损失不按规定增加坏帐准备金,而是记入其他帐户,私立“小金库”。

5、有否不按规定的提取率提坏帐准备金。

(四)无形资产计价。

1、购进的无形资产,是否只按买价入帐,把购买无形资产发生的有关费用计入期间费用,直接冲减当期损益。

2、有否将自行开发取得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期间费用,未将开发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资本化。

l、有否将向非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

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全部列支。

2、有否将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的货币资金的利息列支。

是否属于企业在销售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有无将不是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和管理费等作为销售费用支出,有无在销售费用中列支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如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被没收的财务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等。

l、预提费用的项目有否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2、预提费用项目与实际支付项目是否一致。

3、预提费用的项目在实际发生支出时有否不冲“预提费用”,而是重复计入成本费用。

4、多预提的费用有否按规定冲减支付当期的费用,而是长期挂在“预提费用”帐(贷方余额)上,或将其转入结算帐户。

(一)期末在产品数量。

在企业月末产品数量较多,且各月在产品变化较大的情况下,企业有否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数量和成本。

2、有否隐瞒在产品数量,或漏盘某车间、某生产步骤的在产品数量。

3、多工序和多步骤生产的企业,有否只按最后一道工序或步骤计算在产品数量。

(二)期末在产品成本。

重点自查企业用于计算月末在产品的方法是否规范,金额是否准确。

购买股票、债券时,有否将不属于购买该股票、债券的费用计入其价值之中。有否将支付已宣告发放的股利计入股票价值。收到股利或债券利息有否入“投资收益”帐。

4、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和股息收益(股息、红利),在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接受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有否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自查报告

1、有否将通信收入长期挂在“应付帐款”、“营业款结算”等科目,不按规定及时结转通信业务收入。

2、“集邮商品”的销售收入有否记入营业收入。

3、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零售集邮商品有否混淆为批发(调拨),不按规定全额计缴营业税。

4、分支机构或下属的营业部门有否截留或隐瞒收入。

5、电话号码的选号费有否全额计缴营业税。

6、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劳务服务的电信单位有否按规定全额计缴营业税。

7、收取的通信建设基金等价外费用有否按规定全额计缴营业税。

8、提供电信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薄等)的收入有否按规定全额计缴营业税。

9、有否将业务收入直接冲减业务成本或费用。

10、已完工的代办工程有否将工程决算款结转营业收入。

11、有否将附营业务的高税率项目混在低税率项目申报纳税。

12、邮政部门代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各种报纸、杂志的业务有否错按增值税进行申报纳税。

13、邮政部门取得手续费是否全部错按“服务业”税目进行中报纳税。

14、出租电报、电话。电路设备是否给按“服务业”税目进行申报纳税。

15、非电信部门直属的信自台,其向用户提供电话信息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错按“邮电通信业”税目进行申报纳税(应按“服务业”税目)。

l、有否将营业收入长期挂帐,不及时进行结转。

2、有否将滞纳金、罚款等收入留在帐外,不按规定结转。

3、有否将投资取得的收益留在帐外或直接作为职工福利列支,不按规定进行结转。

4、有否虚记或重记外购材料业务,导致虚增材料数量和成本。

5、有否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将不属于材料成本的费用、支出或损失挤入材料成本,虚增材料成本。

6、有否将材料成本部分费用提前挤入生产成本(如将采购保管费等直接列入“管理费用”或“辅助生产”等)。

7、有否不按规定的方法正确核算发出材料的数量和成本。

8、是否按规定的核算程序和方法对工程成本与期问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

9、有否重复列支税金。

10、有否出现税金串户,将个人所得税等项目挤入税前列支,挤占利润的现象。

11、工资费用、救济性捐赠、坏帐损失、业务接待费等有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列支。

12、投资收益中属于税后利润的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和股息收益(股息、红利),在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接受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有否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13、有否将购建“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在税前扣除。

14、有否将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在税前扣除。

15、有否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在税前扣除。

16、有否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在税前扣除。

17、有否将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各种赞助支出在税前扣除。

18、灾害事故损失的赔偿有否从实际损失中扣除后才在税前列支。

19、有否在税前扣除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一)文化体育业。

1、有否将属于计税营业额的收入挂在往来帐科目,如:茶艺园保证金、铺位租赁管理费、绿化树木补偿费等不申报纳税。

2、门票收入与赠票有否全额申报纳税。

3、收取合作企业固定利润分成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4、以租赁方式为外单位提供文化活动、体育比赛场所取得的租赁收入是否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申报纳税。

(二)旅店业。

1、营业收入明细帐是否已将所有的经营收入完整登记入帐,要与营业收入日报表、收款凭证相核对。

2、将发票存根联与营业收入帐核对,有否将已开出发票,但未收到款的营业收入不纳入计税营业额,不申报纳税。如收取长包房租金、包车租金。

3、“营业收入”帐户贷方有否以红字冲减旅客住宿使用信用卡结算而支付给银行的信用卡手续费、介绍旅客住宿的费用。

4、旅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加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申报纳税。

5、旅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三)饮食业。

1、将出纳收银的原始帐单(水单)与营业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相核对,有否瞒报营业收入。

2、有否出租房屋给外单位经营,取得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

3、有否取得与外单位联营的固定利润分成未申报纳税。

4、饭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5、饮食企业的“坐支”有否申报纳税。

6、饭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物业管理。

1、水电费、燃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等代收费用是否单独列帐分别核算,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是否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对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收费,有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收取承租户的保证金。押金、租金以及其他杂费,有否申报纳税。

3、有否将租赁滞纳金申报纳税。

(五)货运代理。

1、货运代理的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企业自身的费用,如仓租。

2、代办运输收入有否按“代理业”税目申报纳税。

(六)旅游业。

l、审阅组团协议和接团协议,与“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帐户的明细帐相核对,有否存在应结转而未结转的营业收入。

2、有否以不合法凭证列支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等费用,并以此抵减计征营业税的营业收入额。

3、计税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旅行社自身的费用,如旅行袋、旅游宣传品等。

4、“管理费用”帐户借方有否用红字冲减为运输公司提供旅游车辆使用而收取的车辆使用费,少计营业税。

(七)广告公司。

1、代理广告业的营业额有否扣除以非广告业专用发票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收取宣传制作费有否及时结转收入。

(八)其他服务业。

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收入有否按抵减转交外单位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支出后的差额申报纳税。

1、在“管理费用”帐户中除按规定列支工资外,有否列支经理人酬金。

2、在“管理费用”帐户中有否列支未经税务机关审批而擅自处理的财产报废损失;

3、在“管理费用”帐户有否未按规定列支业务招待费。

(一)营业税重点自查部分。

1、是否有代销、包销情况,特别是有无在境外代销、包销商品房。

2、有否分解收入和分票结算收入。

3、银行按揭搂款收入有否申报纳税,有否挂于往来帐如“其他应付款”不作预收楼款申报纳税。

4、以房换地的形式,在房产移交使用时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

5、开发商以房产补偿给拆迁户的,其补偿的房产面积与拆迂面积相等的部分,有否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补偿面积超过拆迁面积的部分,有否按《营业税实施细则》十五条,核定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6、以房产作为利润分配给合作各方,在房产移交使用时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

7、房产公司在销售不动产过程中收取的价外费用有否申报纳税。

8、将房产抵债转让给其他单位,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

9、开发商聘请境外企业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销售策划、代销包销等业务,如这些境外企业在境内既没有经营机构,又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开发商有否代境外企业扣缴有关营业税。

10、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出租,其取得的租金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11、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时,有否扣除“还本”的收入再申报纳税。

12、销售给关联企业的房屋价格是否合理。

13、企业赠与房产有否申报纳税。

14、采用“返租”方式销售商品房的,个人业主取得的租金有否代扣代缴。

15、企业以房屋对外投资入股,在转让其股权时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重点自查部分。

1、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时间,是否在不动产移交使用(发出收搂通知书),并且已将发票结算帐单提交买主时,作为销售实现。

2、同一企业有多个房产开发项目,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否划分清楚,在结转当期销售成本与费用时是否与收入相匹配,有无汇杂其他未结转收入项目的成本、费用。

3、有否将非本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虚增费用。

4、有否将未结转入销售收入的预收售拨款所涉及到的税金一并结转到当期销售税金。

5、有否虚列、重列有关的成本、费用。

6、客户放弃的购房定金有否及时转作其他业务收入。

7、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如代客装修、清洁等取得的收入有否作其他业务收入。

8、有否重复列支税金。

9、有否出现税金串户,将个人所得税等项目挤入税前列支,挤占利润的现象。

10、“坏帐损失”、“业务接待费”等期间费用有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列支。

11、投资收益中属于税后利润的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和股息收益(利息、红利),在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接受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有否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12、有否将购建“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在税前扣除。

13、有否将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在税前扣除。

14、有否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在税前扣除。

15、有否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在税前扣除。

16、有否将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各种赞助支出在税前扣除。

17、灾害事故损失的赔偿有否从实际损失中扣除后才在税前列支。

18、有否在税前扣除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19、企业将开发的房屋转作固定资产,有否视同收入申报纳税。

(一)营业税重点自查部分。

l、有关转让无形资产的合同。

2、重点自查无形资产减少的业务,明确对外转让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有否申报纳税。

3、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转让该项股权时,有否申报纳税。

4、除有偿转让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免税外,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5、转让著作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销售收入是否并入“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营业额中一并申报纳税。

6、拍卖应税的无形资产,有否申报纳税。

7、企业向境外单位购买应税的无形资产,如境外单位在境内既无经营机构,又无代理人的,企业有否在支付有关款项时代扣代缴有关的税款。

8、向个人购入应税无形资产时有否代其扣缴税款。

9、以应税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不共担投资风险,其取得的实物或其他(包括取得固定利润)补偿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10、转让无形资产收取的价外费用(如培训费等)有否申报纳税。

11、转让土地使用权,采用预收款方式的,有否以受到预收款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企业所得税重点自查部分。

l、转让无形资产取得收入有否及时完整入帐。

2、转让无形资产的相关成本结转是否正确。

3、让无形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合理,有无与开发其他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汇杂。

4、转让无形资产的税费金是否与收入相匹配。

5、转让无形资产的损失是否正常。合理。

6、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有否混入免税收入中。

7、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取得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收入,年净收入超过30万元部分有否依法缴纳所得税。

8、自行开发并且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开发过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是否计入无形资产价值中,没有在当期有关的成本、费用中列支。

9、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有否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有无虚列有关的支出。

10、“坏帐损失”、“业务接待费”等期间费用有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列支。

11、投资收益中属于税后利润的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和股息收益(股息、红利),在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接受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有否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12、有否将购建“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在税前扣除。

13、有否将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在税前扣除。

14、有否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在税前扣除。

15、有否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在税前扣除。

16、有否将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各种赞助支出在税前扣除。

17、灾害事故损失的赔偿有否从实际损失中扣除后才在税前列支。

18、有否在税前扣除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

质量监督局:

我公司在质量监督局的指导下,由总经理带领生产部门负责人,对公司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起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此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并且合法、有效。

二、进货查验制度已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我公司所用到的主要原料为等,均通过正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单;原料进厂后,我公司有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投入生产。三、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公司已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每批包装食品都按要求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数据、检验报告。

五、公司因没有发生过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自收到文件后,正在逐步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纳税自查报告

市地税分局:

xxx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xx年至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xx年至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截止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纳税自查报告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xx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xx%,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xx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xx、xx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xx272吨,外购原煤470xx.34吨,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xx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xx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xx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xxxx.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xx.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6876334.67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xx.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xx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纳税自查报告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近几年经营的基本情况(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20xx年利润总额为**元,纳税调整后所得额为**元,应纳税额为**元;20xx年利润总额为**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元;20xx年利润总额为**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元;20xx年利润总额为**元,应纳税调整后所得**元,应纳所得税额**元。20xx年度纳税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说“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企业稳定的根本在市场”,因此,近几年我们一直都在想方设法,加强公司管理和引进人才,并通过外聘机构培训等形式,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拓展新业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不存在较大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前扣除,也不存在财务核算上的特殊情况导致亏损。亏损缺口从借款来弥补。现时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人员相对稳定,运营经验逐步积累,具备了一定的运营能力,因此,20xx年我司将进行内部改革,同时增加新投资,多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尽快提高收入控制支出,实现扭亏为盈,提高利润水平。我司在财务上对收入、成本费用等利润总额计算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对应纳税额的计算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完全真实、合法。

纳税自查报告

xxx公司xx年10月成立,隶属于xxx集团,毗邻风景秀丽的,其前身为,注册资金20xx万元。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中心主营业务有:。根据贵局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公司20xx年x-x月份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本公司20xx年x-x月份实现收入元,本年产生利润为元。我公司为xxxxx行业,地方税务局应缴纳的税种为城市维护建设税、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截止20xx年x月纳税申报前本年我公司应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实交元;应交个人所得税元实交元,其中达到纳税标准的人员人;应交企业所得税元实交元;教育费及附加应交元实交元;水利基金应交元实交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元实交元。

受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普遍较高,使成本提高,利润较低。税务自查无异常。

20xx年xx月xx日。

纳税自查报告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xx年度至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xx年-xx年为13%,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xx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xx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xx、xx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6876334.67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纳税自查报告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县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也经过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6876334.67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纳税自查报告

20xx年度自查报告我公司与20xx年3月12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xx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堤防费:我司20xx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xx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司20xx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司20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1、我司20x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