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奖惩制度的心得体会(热门14篇)

时间:2023-12-04 06:48:30 作者:温柔雨

通过总结心得,我们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以下是一些别人的心得体会,它们或许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建筑企业奖惩制度

1)公司的基本政策是:以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士气。

2)公司根据奖励条件的程度给予计奖,奖励分为:

a)即时性奖励:如通报表扬。

b)阶段性奖励:如工作业绩奖、优秀员工奖、长期服务奖。

c)专项性奖励:如创造改善奖、最佳销售奖等。

具体细则和奖金额计算,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事务者;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4)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该给予奖励:

a)对公司的发展、管理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b)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c)遇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d)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e)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未造成损失者;

f)年度内连续考核优秀者;

g)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且品质优异者;

j)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k)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5)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惩罚的种类有:

a)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b)经济处罚: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c)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根据情形结合、挂钩。

d)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7)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记过:

d)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e)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f)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改者;

g)专人使用操作的仪器、车辆、工具,非使用人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者; h)同等级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8)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资遣:

a)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保管不善、损失、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f)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g)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h)在公司场所内赌博者;

i)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j)警告累计三次、记过二次者或严重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的;

k)无故连续旷工三日;

l)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m)伪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n)在工作时间干私人事情者;

o)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商业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p)其它违反法令或规则规定情节严重者。

对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除承担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集体,由所在部门提名并组织材料,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授奖,并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对构成惩罚条件的,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即时处理,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因员工本身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差又不构成惩罚者,工作不称职者,不属于惩罚范畴,按绩效考核管理执行。

公司所属各部室、项目部:

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下发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望接到通知后,认真遵照执行。

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日照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第一条 奖励办法

1.对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和企业施工标准的班组,在每次检查中综合分数达90分以上的,视情奖励0.5元/m2。

2、施工现场规范,爬架设备保管妥当,无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多次受到施工项目部表扬的,视情奖励0.5-1元/m2。

3、规范化施工达到标准,被施工项目部推荐参观学习的,视情奖励1-1.5元/m2。

第二条 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1、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罚承包责任人承担事故处理总费用的90%,专职安全员5000元,其他有关责任人各1000元。

2、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承包责任人承担事故处理总费用的90%,专职安全员3000元,其他有关责任人各600元。

3、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承包责任人承担事故处理总费用的100%,专职安全员1000元。

4、其他非重大安全事故,视情况酌情罚款1000—5000元。

5、对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取消安全生产部年底安全生产奖 ,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三条 安全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2、施工现场爬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到人证相符。公司办-理-证-件时,

不及时上报办理资料而导致人证不符的',每发现一个罚工程承包人100元。

3、野蛮施工、违章操作,不按规范施工的发现一次罚工程承包人500元,直接当事人罚款200元。

4、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管理无序,导致爬架设备丢失损坏的,罚工程承包人50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的罚单项工程承包人100元,责任人50元;临边、洞口未防护或防护不规范每处罚工程承包人100元。

或下达停工整改令、下达“停工令”未限期整改的罚工程承包人1000—5000 元 。

第五条 公司管理处罚规定

1、安全资料检查:工程开工后不及时报送验收、升降通知单的班组,处承包责任人50元/次。资料未随施工进度整理报送的或存在缺项的罚工程承包人200元,现场负责人100元 ;在各级检查中如果因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提供的,处罚工程承包人500元。

3、人员管理:工程承包人、安全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等无故不参加生产安全例会或公司组织的其他会议、活动的,每人次罚100元,在各级培训考试中不合格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未组织召开每周安全生产管理会议的,每次罚承包人100元。

日照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1、上级每级对下级考核一次。

2、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晋级的依据。

3、考核不合格者,总公司将调离其工作岗位,直至劝其离职或退岗。

4、考核内容主要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规范、标准情况,各自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成绩与贡献等。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上级部门每半年对下级部门考核一次。

2、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3、经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总公司将撤掉部门负责人的职务。

4、考核内容主要为: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等。

日照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增强企业的忠诚度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 书面奖励与经济奖励合并使用

1. 书面奖励

(1)良好表现(2)优秀表现

(3)优异表现(4)杰出表现

2、 经济奖励

(1)良好表现100元(2)优秀表现300元

(3)优异表现500元(4)杰出表现800元

3、 奖励特例

季度最佳员工评选:公司按照目标任务,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於每季度评选出一名最佳员工,通报表扬及现金500元予以奖励。

4、有以下情形按程序酌情给予经济奖励

(1)好人好事乐於助人者。

(2)敢於维护公司利益,同不法分子作斗争者。

(3)提出合理方法或改进建议被采用并取得良好的交果者。

(4)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显著者。

(5)发现、排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损失或伤害者。

(二)、 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合并使

1、 行政处罚

(1)口头警告示(2)轻微过失(3)一般过失

(4)来重过失(5)恶意过失

2、 经济处罚

(1)轻微过失50元(2)一般过失100元

(3)严重过失200元(4)恶意过失、立即除名

3、 处罚分类

有效期内再次触犯任何过失,将视为恶意过失。

(2)在处罚过失行为外,公司对未例的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公司形象,破坏公司团结,违章违纪等过失作业相应处理。

4、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1)不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按时上报计划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2)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严重干扰他人工作;

(3)上班时间闲聊、吃零食、打瞌睡、看无关书报;

(4)外出公干不填登记表,未经批准者;

(5)在工作时间离岗串岗,未负工作使命而离岗。

5、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轻微过失处理。

(1)出入工作区域不佩带工号牌,上班不穿工装或仪容不整

(2)外出公干及开展为务期间中途遛号、办私事、逛街者;

(3)做出不符合卫生之行为,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污墙壁者;

(4)工作不配合,拒绝合作者;

6、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一般过失处理。

(1)不服从上司正常的工作安排、调动、管理者;

(2)违反工作流程,影响工作效率者;

(3)未经领导批准处出公干不归者;

(5)未经允许擅自用公司布告报或撕下任何通知者。

7、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严重过失处理。

(2)隐蔽工程不做隐蔽记录者;

(3)拉帮结派、散布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5)工作场所无理取闹者。

8、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恶意过失处理直至除名。

(1)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教育不改,明知故犯者;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3)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和公司声誉者;

(4)盗窃公司或个人财物价值20元以上者,或盗窃公司技术资料和重要文件者;

(4) 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者。

企业奖惩制度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来自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企业奖惩制度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建筑企业奖惩制度

1)公司的基本政策是:以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士气。

2)公司根据奖励条件的程度给予计奖,奖励分为:

a)即时性奖励:如通报表扬。

b)阶段性奖励:如工作业绩奖、优秀员工奖、长期服务奖。

c)专项性奖励:如创造改善奖、最佳销售奖等。

具体细则和奖金额计算,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事务者;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4)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该给予奖励:

a)对公司的发展、管理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b)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c)遇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d)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e)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未造成损失者;

f)年度内连续考核优秀者;

g)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且品质优异者;

h)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i)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http://,确有功绩者;

j)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k)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5)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惩罚的种类有:

a)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b)经济处罚: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c)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根据情形结合、挂钩。

6)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次:

a)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b)上班时间内,躺卧休息、进餐吃东西、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c)因个人过失致使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d)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7)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记过:

a)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b)在工作场所喧哗、嘻闹,防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d)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e)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f)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改者;

g)专人使用操作的.仪器、车辆、工具,非使用人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者;

h)同等级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8)现阶段公司原则上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资遣:

a)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c)假借职权贪污、营私舞弊、接受招待、回扣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d)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e)保管不善、损失、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f)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g)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h)在公司场所内赌博者;

i)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j)警告累计三次、记过二次者或严重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的;

k)无故连续旷工三日;

l)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m)伪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n)在工作时间干私人事情者;

o)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商业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p)其它违反法令或规则规定情节严重者。

对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除承担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集体,由所在部门提名并组织材料,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授奖,并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对构成惩罚条件的,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即时处理,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因员工本身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差又不构成惩罚者,工作不称职者,不属于惩罚范畴,按绩效考核管理执行。

企业奖惩制度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奖惩制度心得体会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学习,经过办公室全体员工集中学习和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大家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每名员工反醒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学习让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办公室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办公室全体员工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每名员工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每名员工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前述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及时总结、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心得体会

电力公司**

(*年*月*日)

“杜绝违章,从我做起”,是我们电力公司的每为员工的职责。*日,我公司组织学习了《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09版》,通过学习受益非浅。

《孙子兵法》中有训:“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历代兵家无不强调治军要严。“治军一定要严!”也是邓小平、江泽民等领导人的治军方略。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和军队一样规范和严格,做为军人出身的我非常赞同并从心底里接受省公司“严抓严管”的治企方略。在**公司、省公司和市局层层宣扬从严治企之时,省公司适时推出《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2015版)》,我认为正当其时,使我们严抓严管理既有舆-论氛围,又有章可循,标志着省电力公司正朝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发展,是我们企业和员工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

员工奖惩办法是我们湖南省电力公司全体员工行为的指南针,也是我们全体员工生命的保护神,特别是市局领导在“两会”刚一结束就分头下到基层单位进行宣贯,这正是严抓严管,从严治企,雷厉风行的军队作风的具体表现。

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规矩的重要性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企业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它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军队的战斗力来自于铁的纪律,企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来源于全体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造成的无序浪费,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只有按规则办事,才能明理树信。商鞅立木为信,包公刚正执法,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哪一个不是“坚明约束”而后大获成功的呢?制定“规则”需要严守“规则”的大力支持!重新将规则定位到我们个人的身上,更是如此,没有规则,我们将没有安全,没有发展的机会与平台,更谈不上什么成功。是规则和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次次成长的平台,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有些员工以为规章、制度等规范都只是企业的需要,却没有认识到更重要的一面:规则和制度更是我们个人成长的平台,即每一个员工希望在企业发展,不仅要学会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更要学会利用制度给予的资源发展自己,提高能力并增加业绩。

员工应习惯在制度下工作,这是一种职业纪律,更是一种职业技巧,因为企业常常会通过“制度”把资源和荣誉给予员工,如果你与“制度”格格不入,那些资源和荣誉只会与你无缘。

要受到应有的惩处,甚至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们很好地遵守员工奖惩办法,勤勉敬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不但不会受到惩处,而且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模范遵守员工奖惩办法。

如果是有章而不执行,那就是再好的规矩,也画不出一个方圆来。因此,“杜绝违章、从我做起”,贵在执行。对于每一起事故,我们都不堪回首,不论是领导层、管理层,还是生产层,反违章工作的核心是执行。六起事故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谁违章谁就要出事故,谁不按规矩办事谁就要付出生命代价。总之,一切按规矩办和持之以恒地与习惯性违章作坚决斗争,是安全工作的一把“双刃剑”,是殊途同归,我们要以此为导向,团结奋斗,共创地电系统安全工作新局面。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学习,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电力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高危行业。也就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非一般规范和严格,遵章守纪是保障电力正常生产的必要条件。

秉承某南省员工奖惩办法的精神,我局自上至下,组织每一位员工学习了《员工奖惩办法(2012版)》,通过此次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古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虽是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语,却很好地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军队的战斗力来自于铁的纪律,企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来源于各级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造成的无序浪费,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企业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它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

供电企业的员工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这就要严格遵循员工奖惩办法,切莫触犯了其中的条条框框。否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处,甚至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们很好地遵守员工奖惩办法,勤勉敬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不但不会受到惩处,而且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模范遵守员工奖惩办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时时刻刻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鞭策自己,本着“他的工作我有责,我的工作我负责,公司的工作我尽责”的原则,勤勤恳恳的工作,不怕苦,不怕累,为公司的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全力,一心一意为公司建设做贡献。

企业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企业奖惩制度

各类假期必须办理请假手术,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5天由分管院长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请假条统一交到办公室管理。

1.事假:3天以内科室安排,扣相应工资,3天以上报办公室处理。

2.病假:须出具相关医学证明(凡病重、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三天内,经医生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1.旷工:半天扣工资30元,1天扣60元,以此类推。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7天,科室不再安排工作,报院办公室处理。

2.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款10元,以此类推,40分钟以上按半天旷工论处,全年累计200分钟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3.换班及补休要提前一天通知科室领导,其补休谁先说批谁。

4.每周二大交班,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或可以用半天休假来代替(特殊情况除外)。

1.仪表大方、工作衣、帽、鞋、裤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不戴戒指、耳环、不化浓装、不干私活,上班期间不准吃东西,进入工作区着装整齐,以上一项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款5元。

2.听班时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有加班联系不到的情况,一次扣50元,且责任自负。

3.各班需要填的上墙本及护理记录,护士长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项未填扣款2元。办公班处理医嘱要仔细(检查医生医嘱是否有遗漏、错误,如有任何疑问,应立即与该医生对接清楚后,才给予处理),及时安排各个班次执行医嘱,未安排妥当一项扣5元,安排未执行妥当一项扣5元。办公班及晚夜间各班应严格执行查对医嘱制度,并及时给予处理及交班,如存在问题未查出或未及时处理,常规一项扣5元,但视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罚。

4.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管床医生、护士、护士长、主任,诊断、用药、饮食、及注意事项,完全不知时,一次扣30元,掌握不全时扣10元。

5.请人代班或补休须妥善安排其所管床位病人的宣教、入、出院评估单、护士长查房记录的书写。

6.各班应向下班交接清楚,包括财产(是否损坏、数量)、治疗及病人情况,不定期抽查,如数量不清者,相应班次归还财产;自然损坏的财产,应及时上报护士长。

各班责任区域环境保持整洁、干净。如办公班、中班负责护士站整洁;药班负责配药室清洁整洁;早班、治疗班、以及责护班负责污染区、病房及走廊的.清洁卫生;责护班还应负责中医理疗室;晚夜间负责当班期间整个病区的清洁卫生(包括护士值班室)。如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不合格区域,一次扣5元。

每个月都会作一次评比,评比方式以大家不记名投票选举出每月优秀护士,将以上事项的扣款作为优秀护士的奖励基金,每月优秀护士将作为年终医院优秀护士参考标准之一。

企业职工奖惩制度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

劳动合同。

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

企业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业务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五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七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八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销售部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九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生产部门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销售部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一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销售部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第十二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第十三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四条凡销售部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业务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五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第十七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十九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二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三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四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销售部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销售部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

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企业奖惩制度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